关于我省举办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安排的函
粤成教协【2013】17 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与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协商,现就我省举办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主题:“为实现中国梦——终身学习,人人成才”。
二、我省举办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城市,于9月10日前汇总活动方案,并向省报送《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举办城市筹备情况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我省举办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城市,以区(县、镇)为单位于10月下旬前自行安排开幕式及开展相关活动。
四、举办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城市,派代表参加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举行的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参加全国总开幕式的代表由省成人教育协会组织报名参会,请关注省成人教育协会发布的电子邮件和信息。
五、根据全国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及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的安排,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等各项推动全民终身学习的活动(详见附件一~附件六或中国成教协会门户网站 网址:www.caea.org.cn)。
六、做好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结。
1、总结材料要求:
(1)文字总结3000字以内(同时报送电子版);
(2)汇总表格(填妥《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结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3)选取有特色的活动照片5~10张(电子版,JPG格式文件,每幅照片的电子文件大小不能少于1MB);
(4)活动光盘(请选择有特色及代表性内容,时长不限)。
2、总结材料报送时间:2013年10月31日前。
3、总结材料报送地点:广东省成人教育协会。
联系人:李洪联系电话:020-37628310 13924088728传真:
020-37626377 协会电子邮箱:gdcrjyxh_2005@163.com协会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附楼411房
邮政编码:510080
4、各地级以上市推荐举办活动周表彰城市(含区、县)名单。
(1)评选与推荐办法: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或成人教育协会统一收集各城市(含区、县)总结资料,评选、推荐本地区获表彰的城市(含区、县)名单,并可提出特殊表彰奖项(详见附件七);
(2)报送时间和地址与总结材料报送时间、地址同。
七、获奖城市参加颁奖大会。
获奖城市将在2013年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年会上接受颁奖表彰。
参加全国颁奖大会的代表由省成人教育协会组织报名参加。
八、制作我省“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光盘。
由省成人教育协会收集全省各举办城市的总结资料,并编辑制作出版我省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光盘。
附件一:关于开展“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评选工作的方案
附件二: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社区教育特色课程(通识课程)资源推荐推介活动的方案
附件三:关于组织开展“为实现中国梦——终身学习人人成才”2013摄影大赛的方案
附件四:关于举办“i-书法”全国首届和谐社区书法篆刻作品展的方案
附件五:“i-理财”首届社区百姓理财大赛活动方案
附件六:“i-创意设计”茶艺杯2013全国茶具创意设计大赛活动方案
附件七: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先进城市评优表彰标准(修订稿)
广东省成人教育协会
二O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抄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
抄送: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附件一:关于开展“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评选工作的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围绕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为实现中国梦--终身学习,人人成才”的主题,弘扬全民学习的精神风貌,宣传终身学习的先进事迹,寻找感动百姓的学习榜样,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荐评选百名感动民众的“百姓学习之星”,并选出特别感人的典型在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上宣传表彰。
二、评选主题
终身学习,人人成才—— “百姓学习之星”
三、评选对象
凡积极参与终身学习的公民,具有典型事迹的终身学习的受益者,均可推荐评选“百姓学习之星”。
四、评选条件
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终身学习、社区教育、企业教育、农村成人教育等继续教育学习活动中表现突出,事迹感染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面广。其基本标准为:
(一)事迹感染力强。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坚持终身学习的时间长,学习精神和学习事迹感人,学习成效突出,在平凡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其学习成果对于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促进所在单位、地方的发展成绩突出,或对带动百姓参加学习、提升百姓生活质量方面成绩突出的人选可优先推选。
(二)群众认可度高。推荐人选的学习精神、事迹、成效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群众认可度高,在地方评选中获得过表彰的人选可优先推荐。
(三)社会影响面广。以模范的行动得到群众公认,用自身实践解读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践行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诠释出百姓对家庭、企业、社区、社会的一份责任。无私奉献,积极参加社区教育志愿服务活动,爱心帮困,助人为乐,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四)具有典型性。要寻找在百姓中具有影响力、有说服力的“百姓学习之星”,于平凡处见精神,从细微处显真情。
(五)体现引领性。要充分展现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终身学习;学习与工作、与生活紧密结合,学习成为生活方式;学以致用,学习促进工作,学习改善生活,学习改变命运的理念和事迹。
(六)注重生动性。要努力做到推荐的“百姓学习之星”的材料都有非常感人的生动故事。
五、评选方式与申报
(一)组织推荐:采取自下而上,在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各种组织中广泛开展评选与推荐活动的基础上,组织事迹申报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单位或协会推荐给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二)推荐名额。全国推荐约100名,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5人。
(三) 填写材料。推荐感动百姓的《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事迹简介和100字左右的感人事迹评价、3-5分钟以内音像资料(Mpeg2格式,8M码流,标清以上标准)、照片的电子版资料。
( 四)时间要求。各省(区、市)务必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秘书处)。
六、工作要求
(一)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和成人教育协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切实推选出具有说服力、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的百姓学习先进典型,树立一批终身学习典型,切实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活动,逐步形成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和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品牌活动。
(二)各地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依照评选基本条件和程序,并填写推荐意见,做好“百姓学习之星”的推荐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三)评审和表彰。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将组成专家评审小组,根据 “百姓学习之星”的条件和事迹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并通过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报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审核,确定2013年度表彰的 “百姓学习之星”名单并在全国总开幕式上进行宣传表彰。
“百姓学习之星”评选附件:
1.填报《 “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一式2份。
2.填报《 “百姓学习之星”登记表》,一式2份。
3.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应突出学习为主要内容的先进事迹,2000字以内),一式2份。
4.感人事迹评价短语(100字以内)
5.音像资料(录像3-5分钟和感人照片资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至:caeazsxx@live.cn。
联系人: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秘书处 李 民
电 话: 010-62367406 传 真:010-62367401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502室
邮政编码:100088
“百姓学习之星”评选推荐表:
“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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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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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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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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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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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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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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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团)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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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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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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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技
术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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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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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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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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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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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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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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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及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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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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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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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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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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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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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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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感
人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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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感人事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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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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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级
教育部门
推荐意见
(感人事迹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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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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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教育部门
推荐意见
(感人事迹评价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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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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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电话:010-62367406, 电子版报送至:caeazsxx@live.cn
材料报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502室,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秘书处, 邮编100088
“百姓学习之星”评选登记表:
“百姓学习之星”登记表
推荐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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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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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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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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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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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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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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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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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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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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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人事迹短语(2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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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推荐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二: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社区教育特色课程(通识课程)资源推荐推介活动的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相关要求,为全国社区教育资源建设搭建起整合、沟通、交流的平台,启动国家社区教育资源库建设工作,受教育部职成教司的委托,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社会教育与终身学习资源建设委员会将开展第二届全国社区教育特色课程(通识课程)资源推荐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在2011年度首届全国社区教育特色课程(通识课程)资
源推荐推介活动的基础上,推荐各地社区教育资源建设中具有启发性、示范性的优质教育资源进行评选,评选出的部分优质资源将编辑成册并在相关媒体公布,向全国社区学院推荐。
二、推荐范围
以国家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为主,适度扩展至其他已经开展社区教育的地区和单位。本次推荐推介活动的优质教育资源范围:凡是近三年建设的、未申报过2011年度首届全国社区教育特色课程(通识课程)的资源,正式出版物或非正式出版物均可参加。
资源形式包括纸质教育资源、各种数字化资源(含网站)。纸质资源字数(含图)不限。
三、推荐资源分类
各地以区(县)为单位,对拟推荐资源的类型依据下述分类进行整理报送。
A. 生活类
a. 身心健康;b. 时尚休闲;c. 家庭教育;d. 孕产育儿;e.家庭文化;
f. 衣食住行;g. 法律实务;
B. 工作类
a. 职业素养;b. 职业发展;c. 职业技能
C. 修养类
a. 文史;b. 艺术;c. 道德;d. 哲学;e. 科学与自然
D.其他类
不能归在A、B、C类里的其他社区教育资源。
四、推荐程序
1. 受理机构: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社会教育与终身学习资源建设委员会秘书处
2. 具体推荐步骤:各地相关负责人据实填写社区教育资源推荐表,寄送相关材料,以区(县)为单位推荐,推荐资源的数量不限。
五、推荐资源具体要求
1. 填写推荐表(附件1),打印后由所在区(县)社区教育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 纸质类资源,每门课程应提供样书(或讲义)一式三份。
3. 多媒体资源,应提供光盘一式三份。
4. 每种资源,最好能配有一份详细的使用手册或操作说明,以便其他地区参考使用,一式三份。
六、推荐时间等具体事项
推荐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以邮戳为准。具体邮寄说明参看附件2。
联系人: 梁洁
杨虹
联系电话:010-58556225 、5858221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0层
信箱: liangjie@hep.com.cn
七、推荐工作及结果
本次推荐的社区教育资源,经审核凡符合推荐要求的,还将择机利用召开全国社区教育工作会议的机会,以实物形式加以展示。今后,随着该项工作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建立起固定的社区教育资源推介展示会和数字化系统交易平台。
全国社区教育特色课程(通识课程)资源推荐推介工作对规划、建设国家社区教育资源库具有重要意义。该项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其结果将作为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的评审标准之一。希望各单位能踊跃参与、积极配合。
附件:
1. 第二届全国社区教育特色课程(通识课程)资源推荐表
2.第二届全国社区教育特色课程(通识课程)资源推荐推介活动材料邮寄说明
社区教育特色课程附件1
第二届全国社区教育特色课程(通识课程)资源
推 荐 表
推荐单位名称:
推荐资源总数: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邮编:
通信地址:
填表日期:
第二届全国社区教育特色课程(通识课程)资源推荐表
所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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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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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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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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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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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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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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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或教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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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使用量及投入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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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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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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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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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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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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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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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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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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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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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资源类型”栏,请填写“A”(生活类)、“B”(工作类)、“C”(修养类)或“D(其他类)”。
2. “资源形式”栏,请填写“纸质”、“多媒体”或“综合(既有纸质,又有多媒体)”。
3. “字数”栏,主要针对纸质类资源,请填写资源的实际字数。
4. “时长”栏,主要针多媒体类资源,填写播放时间。
5. “资源内容介绍”栏,填资源的简介,使用对象,字数50~200字。
6. “作者(或教师)简介”栏,不超过50字,介绍资源撰写者的详细信息包括职称、学历、专业等。
7. 此表中填写的资源名称、资源类型名称等项目,应与邮寄材料中的完全一致,两者不一致时,以此表为准。如因两者不一致而导致种种不可预测的情况,相关后果由推荐单位负责。
社区教育特色课程附件2
第二届全国社区教育特色课程(通识课程)资源
推荐推介活动材料邮寄说明
推荐单位须寄送的材料包括三类:
1. 推荐表,打印稿(一式两份)及电子文件。
2. 纸质类资源的样书(或讲义),一式三份。应在外封或内封,清楚标明资源名称、推荐单位名称。
3.多媒体资源的样盘,一式三份。应在盘面清楚标明课程名称、推荐单位名称。
4.资源的使用手册或说明,纸质、光盘均可,一式两份。
5.推荐表的电子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也可刻录成数据光盘,随以上材料一起寄送,但应在盘面注明“××(单位名)社区教育资源推荐表”。
6.邮包外包装或快递单请按以下方式填写:
邮编:10002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0层
社会教育与终身学习资源建设委员会秘书处
收件人:梁洁
电话:010-5855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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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所有材料均不退回,请各单位自行留底。
附件三:关于组织开展“为实现中国梦——终身学习人人成才”2013摄影大赛的方案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的讲话精神,紧扣本届活动周“为实现中国梦——终身学习,人人成才”的主题,发挥摄影艺术全方位、多角度地记录和反映我国继续教育在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展现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后,全民大兴学习之风,百姓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为实现中国梦——终身学习,人人成才”摄影大赛方案请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www.caea.org.cn)下载。请各地积极组织所辖地区的群众参与,特别是城乡社区学院和老年大学参与此项活动。
一、活动主题
“为实现中国梦——终身学习,人人成才”
二、活动宗旨
按照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目标,贯彻习总书记“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的讲话精神,紧扣本届活动周“为实现中国梦——终身学习,人人成才”的主题,发挥摄影艺术全方位、多角度地记录和反映我国继续教育在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展现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后,全民大兴学习之风,百姓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将设立组织委员会和作品评选委员会,并成立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征稿、收稿等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成都市武侯区社区教育学院(中国西部社区教育协作会秘书处);评选委员会至少由5名摄影专家组成。
(一)主办单位: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西部社区教育协作会
成都社区大学
成都市武侯区社区教育学院
(三)协办单位:《社区教育》杂志社
快点网(http://sy.87kd.com)
四、组委会
主 任:郑树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会长)
副主任:谢国东(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张昭文(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龙德毅(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副会长,天津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会会长)
成 员:各省成人教育协会秘书长
各副省级城市成人教育协会秘书长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 李 民(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副秘书长)
执行主任: 赵 刚(成都社区大学校长)
副主任:黄一璜 (华中师大教授)
伯 钧 (西部社区教育协会秘书长)
五、征稿细则
1.各省、市、自治区的社区、农村居民,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成人,不分职业均可选送作品(特别欢迎老年摄影爱好者投稿)。投稿作品必须是2013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图片,没有在全国性影展、影赛和国际性影展、影赛中入选过的作品。
2.所有投稿作品必须紧扣“为实现中国梦——终身学习,人人成才”的主题,真实反映社区居民学习快乐、工作勤奋、生活幸福,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3.投稿作品的要求:
⑴ 本次投稿一律采取网上投稿,请投稿者先将参展作品压缩成小图(JPG格式文件,每幅作品小于800 KB,长边不大于1000像素,不小于800像素),然后登陆快点网http://sy.87kd.com进入本次影展专栏,注册后(请按要求逐一如实填写),按要求上传作品,每位作者限投1幅作品。
⑵ 作者必须具有原始图片数据或底片,以备作品入选后,组委会统一调取原始图片数据文件或底片,用于影像鉴定及
展览和画册制作。
⑶ 所有入选参展图片的尺寸一律为12英寸(长边),因此所有收到入选通知的作者,如系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请尽量采用激光电子分色或使用底片扫描仪、高精度的专业平板扫描仪扫描后,制作成TIFF格式电子文件,并刻成光盘;使用数字照相机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TIF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每一幅作品的电子文件大小不能少于30 MB (兆),由举办方统一制作图片,以确保展览图片的质量。
⑷ 请收到入选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图像文件和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图像文件;这些文件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4.本次展览只收单幅作品,不收组照;投稿作品黑白、彩色不限。
5.本次展览的作品,只可进行有限的后期处理(如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等),不接受经过暗房技术和计算机数字技术特技加工合成的影像作品;所有作品均不得以二位和二位以上作者的名义投稿,敬请合作。
6.举办单位有权将入选的作品用于展览的宣传和在与展览有关的活动中使用,并不再另付稿酬。
7.举办单位在展出前,将以组委会、评选委员会的名义对所有入选作品在中国成人教育网、《社区教育》杂志、快点网等合作媒体上进行公示。
8.所有参加本次展览的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相关责任。
9.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和入选资格。
10.“为实现中国梦——终身学习,人人成才”2013摄影大赛所涉及问题均由比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投稿办法
1.打开“快点网”( http://sy.87kd.com),注册该网会员,请点击“注册”,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完成注册,然后登录并上传作品。
2.投稿者请务必在注册时填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如因作者资料缺失或不准确而导致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失去参评资格,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3.本大赛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 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
对地方团体积极参与活动组织,成绩突出的,给予团体组织奖。
六、征稿及截止时间
征稿日期:2013年5月20日起,截稿日期:2013年9月10日止。
八、颁奖、展出及作品使用
获奖作品将于2013年在天津市举办的“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上展出并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颁发获奖证书。
中国西部社区教育协会 联系人:
王小明(028)85294070,13568884873
谢 曼 (028)85055503,13880688977
快点网(http://sy.87kd.com)
附件四:关于举办“i-书法”全国首届和谐社区书法篆刻作品展的方案
为贯彻十八大精神,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普及社区书法教育,展示书法艺术成就,把“寓学于做于网络,寓做于乐于生活,寓乐于情于生活”
的新型社区教育教学模式推向社区和家庭,充分利用社区教育i-书法实验室的远程教育学习模式,为广大社区书法爱好者和社区居民搭建一个交流提高书法、篆刻技艺、丰富精神文化、提高生活品质的交流平台,通过线上线下互动,展示自我、鉴赏佳作、交流切磋,实现教学相长,满足社区居民终身学习的不同学习需求。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和天津广播电视大学等单位决定举办“全国首届和谐社区书法篆刻作品展”,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相关社区和居民踊跃参加。现将大赛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传承中华文化,弘扬中国书法,普及书法艺术,促进社会和谐。
二、 活动组织
1. 指导单位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2. 主办单位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
天津市终身教育学会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
3.承办单位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书法学院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社区教育i-书法实验室
4.协办单位
新华网
中国书画报
中国书画论坛网
5.技术支持
北京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具体要求
1.参展作品要充分体现本次活动的主题。本次书展系公益性展览活动,不收取参评费。
2.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除册页、长卷外,一律为竖式,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须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四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2方参展,原石由展览承办方收藏。
作者在上传作品照片时,文件为jpg格式,图片控制在600万*800万像素以内,大小控制在500KB以下。
3.作品必须是原创,严格禁止抄袭和使用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作品请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字请附文字出处复印件。
5.组委会将按照相关规定,保护参赛作品与个人信息的大赛专用性,不涉及他方面的使用并承担责任。
四、活动网站
1. 本次书展的全部作品通过www.ishufa.org网站进行展览。社区书法爱好者可以在作品创作过程中,通过上传作品(照片),接受专家指导、点评,修改完善书法作品。
2.活动网址:www.ishufa.org(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i-书法”实验室网站)
五、大赛安排
1.投稿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所有入展作品将在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i-书法实验室(www.ishufa.org)等网络媒体展播,请随时关注本次展览的相关信息。
2.参赛团体和个人,请登录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i-书法实验室网站下载报名表。将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登记表随作品一并寄至书展组委会办公室,表格填写内容将作为最终评选和颁奖的依据。团体参赛者请编制书展作品汇总表,并加盖团体单位公章。表格填写内容将作为最终评选和颁奖的依据。
3.为保障投稿作品良好的展播效果和评选公平公正。书法与篆刻作品应按照要求投送,违规者取消参赛资格。限于人力,来稿一律不退。
4.组委会将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作品评审工作。
5.大赛由初选、中审、终审三部分组成。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入展作品200件(含获奖作品),并评出组织奖3名。
六、书展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为保证本次活动顺利进行,主办方成立书展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具体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1.投稿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号天津广播电视大学书法学院,邮编:300191
收稿人:徐化智 联系电话:(022)23663510
王 姗 联系电话:(022)23663539
邮 箱:tjishufa@126.com
2.联系方式:
(1)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i-书法”实验室网站
联 系 人:孙学让 、徐子钧、王 姗
联系电话:(022)23663510、(022)23663539、(022)23663525
传 真:(022)23679972
邮 箱:tjishufa@126.com
(2)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联 系 人:李慧勤、孟 佳
联系电话:(010)66490406、(010)66490405
传 真:(010)66490402
邮 箱:lihuiqin@crtv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60号1115办公室
通讯邮编:100031
附件五: “i-理财”首届社区百姓理财大赛活动方案
资金是经济增长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金融资源的分配和流向对民生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进一步普及全民理财知识、加强全民理财理念、提升全民理财素养、提高全民理财技能,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举办“首届中国百姓理财规划师大赛”。
本次大赛本着“提高社区百姓理财意识,降低百姓投资风险、拓宽赢利空间,增加百姓资本性收入”的宗旨。
一、活动组织
1. 指导单位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
2. 主办单位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3.承办单位
北京东方华尔金融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i-理财实验室
4.协办单位
北京市理财规划师协会
二、活动宗旨
提高社区百姓理财意识,降低百姓投资风险,拓宽赢利空间,增加百姓资本性收入。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5日—8月31日
四、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北京市理财规划师协会有关专家及主办、承办方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五、参赛范围
国内及海外华人理财爱好者,年龄不限,均可报名参加。
六、宣传推广机制
通过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i-理财实验室网站、北京市理财规划师协会网站、东方华尔官网、合作媒体及所属官方微博进行大赛活动公告,并对活动进展进行实施跟踪报道。
七、活动网站
1.活动网站: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i-理财实验室(www.i-licai.org)。
2.关于本次大赛的活动方案及详情请登录i-理财实验室网站,所有报名及赛事均在该网站进行,请随时关注本次活动的相关信息。
八、比赛规则
1.描述
2.大赛赛程
2013年06月15日
—07月27日 网友报名,提交自己的家庭财产分配,展示自我理财风采
参赛人数不限,共选出500人晋级
形式:网络评比
2013年07月28日
—08月15日 网络答题,全部为选择题,共100分
500人选100人晋级
形式:网络评比
2013年08月16日
—08月31日 网络免费培训后,根据案例题目,做出最规划的理财分析
100人选13人
形式:网络评比
3.参赛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5日—7月27日
报名方式: 通过i-理财实验室社区百姓理财规划大赛网站报名
4.评分标准:
晒晒我的家庭账本:
ü 得分构成:家庭基本信息、财务信息、理财目标、财务分析、理财规划五部分构成
ü 得分评比:网友根据选手提交的个人家庭理财案例展示,给以相应投票支持
理财知识大闯关:
ü 得分构成:100分选择题
得分评比:网络根据答题成绩自动排名
百姓理财达人我优先
ü 得分构成:综合案例分析
得分评比:由历届全国十佳理财师根据选手案例分析给以相应评分
5.奖项设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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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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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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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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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百姓理财达人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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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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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精美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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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成绩第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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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百姓理财达人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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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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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精美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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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决赛成绩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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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百姓理财达人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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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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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精美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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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决赛成绩第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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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百姓理财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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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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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精美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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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决赛成绩第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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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理财参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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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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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美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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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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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奖:凡注册并参与比赛用户,均可获赠一次免费东方华尔网站商城理财课程
八、联系方式
北京东方华尔金融咨询有限责任公司“i-理财”实验室
联 系 人:曹洪福
联系电话:(010)88020181
传 真:(010)88020010
E-mail:caohongfu@dongfanghuaer.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号华远大厦3层邮政编码:100037
附件六:“i-创意设计”茶艺杯2013全国茶具创意设计大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组织
1. 指导单位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中国社科院茶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2. 主办单位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3.承办单位: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梅山实验学院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i-创意设计实验室
福建省茶艺世家茶具有限公司
4.支持单位
福建泉州市华彩传媒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5.支持媒体:
央视网、新华社、人民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日报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凤凰网、新浪网、《中华合作时报》茶周刊、福建日报、厦门晚报、海峡导报、《海峡都市报》茶产业周刊、《江南时报》“江南茶道”周刊、《海峡茶道》杂志社、《西部开发报》茶周刊、《中国茶业用品》杂志、中国茶道网等50余家主流媒体
二、活动目的
通过茶具的创新设计,弘扬和传承中国文化,集中展示和交流茶具设计与饮茶方式的新理念、新创意。通过茶具创意设计,为消费者带来饮茶的品味和乐趣,不断推近健康、和谐、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大赛积极挖掘优秀的设计人才,通过线上线+下产学研模式,满足社区大众创意人群“创意设计、创造生活”的追求。
三、活动内容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中心i-创意设计实验室启动全国“茶艺杯”2013茶具创意设计大赛,结合现今的各类材料,任选一种或多种类型进行作品创作。凡是有创意的、有前瞻性的作品均可参加。参赛作品经大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审核评选后评出各奖项。
四、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5日至2013年9月15日。
五、活动网站: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i-创意设计实验室网站(www.ichuangyi.org)。关于本次大赛的活动方案及详情请登录i-创意设计实验室(www.ichuangyi.org)网站,所有参赛作品将在该网站展播,请随时关注本次活动的相关信息。
六、参赛对象
社区大众、国内各类院校师生、企业设计部门、专业设计公司、产品设计爱好者等。
七、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应是与人们饮茶活动相关的器具创意设计,包含红木茶具、茶艺家具(茶盘、泡茶桌等)、瓷器(紫砂、景德镇陶瓷、德化白瓷、汝窑)等各类茶艺产品设计。作品材料和形式不限,参赛作品可以是实物或者设计构思图,请附设计构思说明,标明尺寸和作品名称。设计图可以是手绘设计图也可以是各种制图软件格式的电子设计图(包括设计草图或设计效果图、模型图等的平面图版或实物模型图等)。
八、评选标准
按照创新、易用、审美、环保、精致、有趣6个评价元素对参赛作品评选。
九、知识产权
参赛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教育部教育社区i-创意设计实验室版权声明、大赛规则,提交报名申请的参赛者视为同意遵守大赛规则并遵守大赛规则。参赛作品要求原创,此前未曾发表,也未为公众所知,已经参加过其他设计比赛或为第三方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参赛者承诺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参赛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冠名企业所有,冠名企业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专利申报,设计作者可作为设计人进行署名,对于已获奖金的获奖作品,设计者不能将其转让和参加其他设计比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冠名企业享有对获奖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等形式的宣传权益。除对大赛赛况进行新闻报道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组委会授权,不得将本次大赛获奖作品的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和展览等,并不得将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使用,大赛组委会对本届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活动中所有获奖作品将由福建省茶艺世家茶具有限公司优化设计、生产,并在茶艺世家专业的官方网站( www.cysj130.com)进行销售,设计者可为作品署名,并与企业共享作品的延伸价值利润。
十、参赛方式
实物或手绘图请扫描或拍照后保存为JPG格式(分辨率以清晰为标准)。请将实物、手绘设计图或电子设计图上传到网站(www.ichuangyi.org)上,并发送到ichuangyi2013@126.com邮箱,请注明《“茶艺杯”2013全国茶具创意设计大赛》字样,并请留下您的姓名和常用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和您联系沟通。所有作品请作者保存原稿,不再退还。
在线填写参赛信息表或将电子版同设计图一起发送到邮箱。
十一、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 金6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3.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4.分类优秀奖各30名:奖金各500元 颁发获奖证书
5.大赛评选结束后将在福建省茶艺世家茶具有限公司举办展览,并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期间举行颁奖典礼。
6.视参赛作品数量和水平,将择优编辑《2013全国茶具创意设计大赛优秀作品集》一书,交由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
十二、拟定大赛评审团
1.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卢思立
2.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雕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黄宝庆
3. 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院长——庄南鹏
4. 国家开放大学党委副书记、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副会长、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主任——张少刚
5.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周延军
6. 福建省茶艺世家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戴文发
7. 中国华彩传媒总经理——胡加法
8. 福建电大梅山实验学院院长——李土元
十三、赛事意义
1.鼓励更多茶具设计爱好者走产、学、研“三结合”的道路,多出新人,出新作,出新机制。
2.鼓励茶具设计走审美功能与实用功能结合之路,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追求提升文化内涵,传承中国传统文化,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做出贡献。
3.大赛将坚持“阳光、公正、海选”原则,在赛事启动前、中、后期,充分整合权威媒体资源,采用传统纸媒与网络、微博、微信等线上媒体结合,声势浩大地为整场赛事活动造势,为了更好的开展创意设计知识和技法的普及、为大众带来饮茶的品味和乐趣,不断推近健康、和谐、文明的生活方式及促进行业大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大赛收稿及联系人
联系人:戴克昌:13805961982 、邱淑萍:15392115992、刘泽城 15860433877
咨询QQ:2933088489(i-创意实验室)
传 真:0595-86579689
邮 编:362321
地 址:福建省南安市梅山镇光前南路实验学院i-创意设计实验室
收稿邮箱:ichuangyi2013@126.com
附件七: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先进城市评优表彰标准
(修订稿)
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中国教科文全委会秘书处和各参与城市共同主办。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秘书处,具体工作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组织实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已经成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宣传终身教育理念,推进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具有较大影响的品牌活动。为了使“活动周”持续健康的发展,并在全国更大范围推广,活动周工作小组委托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特制定“活动周”评选、表彰标准。
一、评选
(一)高度重视,领导有力(20分)
1、市(区)委、市(区)政府发文,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策划部署开展学习周活动,市(区)领导人出席开幕式;(20分)
2、市(区)精神文明办、市(区)委宣传部、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发文,积极策划部署学习周活动,制定方案,市(区)领导出席开幕式;(17分)
3、教育部门单独发文,并牵头策划组织学习周活动,制定方案,市(区)领导人出席开幕式;(15分)
4、协会发文,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策划组织学习周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有关领导人出席开幕式。(13分)
(二)科学组织,参与面广(25分)
1、市属行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街道、社区等部门和单位均能积极组织居民开展终身学习周活动,市级不仅设有主题鲜明的主会场,而且各区县(街道)还有彰显特色的分会场,广大民众积极踊跃、热情高,参与人数多,活动周的规模大、地(区)域范围广;(25分)
2、市属主要区县、街道能组织居民开展终身学习周活动,除主会场外还有若干分会场,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周规模较大;(23分)
3、有1-2个区县开展活动周,参与人数较多。(20分)
(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20分)
1、“活动周”贯彻了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确定的主题,并围绕主题,结合区情,关注弱势群体,面向社区全体成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教育活动;(20分)
2、“活动周”贯彻了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确定的主题,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18分)
3、“活动周”根据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确定的主题精神,自定主题,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16分)
(四)贴近百姓,效果显着(25分)
1、“活动周”期间,市(区)属行政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街道、社区等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各层次、各类人员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以贴近生活,服务于百姓,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学习需求为宗旨,营造人人学习、处处学习的氛围,全民终身学习的理念深入人心,随机抽样的满意度达80%;(25分)
2、“活动周”期间,市(区)属行政区的部分单位和部门,面向社区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为百姓服务,社区内形成人人学习、处处学习的氛围,随机抽样的满意度达70%;(23分)
3、“活动周”期间,市(区)属行政区的部分单位和部门,面向社区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为百姓服务,解决一定实际问题,宣传了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随机抽样的满意度达60%。(20分)
(五)新闻宣传(10分)
1、在省市级新闻媒体上报道和宣传,并产生较大影响;(10分)
2、在市级新闻媒体上报道和宣传,并在市内产生较大影响;(8分)
3、宣传报道不够充分,影响不大。(5分)
二、表彰
(一)表彰举办城市奖项:
1、上述五个方面表现比较全面的,总评分数能够达到90分以上授予优秀组织奖;上述五个方面某些方面有不足,但总体效果较好,总评分数能够达到80分以上授予成功组织奖;
2、表彰举办城市的范围: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地级市(区)、县级(市、区)。
(二)表彰活动协调组织奖项:
1、活动组织奖项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2、协调、组织辖区所属县(市、区)级以上超过50%的城市开展活动,成绩突出,授予优秀协调组织奖。
3、协调、组织辖区所属县(市、区)级以上超过20%的城市开展活动,成绩突出,授予协调组织奖。
(三)特殊奖项:
在学习周活动中,组织活动有创造、有新意,可另设表彰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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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活动周推荐获表彰城市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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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城市、
计划单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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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城市数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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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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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数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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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
(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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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城市数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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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城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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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2013年活动周城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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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组织奖”
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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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成功组织奖”
名单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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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其他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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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协会)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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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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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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