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积极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
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构建学习型社会”的要求,是进一步实施国家、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对宣传和树立全民终身学习理念、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建设学习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举办学习周活动。珠三角各市、县(市、区),特别是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省社区教育实验区,今年全部要开展学习周活动,粤东西北地区各市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
二、不断拓展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宣传,把今年的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作为“构建学习型社会”工作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国梦——终身学习,人人成才”的主题,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多方协调,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使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取得丰硕成果。
三、切实做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筹备及推进工作
今年省教育厅继续委托省成人教育协会负责终身学习活动周的具体协调推进工作。有关市、县(市、区)要迅速开展活动周筹备工作,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于9月10日前向省报送活动筹备情况(见附件2);以县(市、区、镇)为单位于10月下旬前自行安排开幕式及相关活动;要不断创新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扎实推进,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成效。请各市、县(市、区)、国家和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填妥附件3并将开展活动情况以市为单位于10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同时报送电子版),以便汇总各市工作情况上报教育部,有关情况将在全省通报。
联系人:
李洪,电话:020-37628310,37626377(传真),
手机:13924088728,协会邮箱:gdcrjyxh_2005@163.com。
周昭国,电话:020-37629455,37627457(传真)。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2.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举办城市筹备情况表
3.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结表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7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