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职业与成人教育》的办刊宗旨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广东省成人教育协会的宗旨、业务范围办刊,积极为推进我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含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以下同)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2.宣传职业与成人教育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3.介绍职业与成人教育领域的相关理论和知识。
4.宣传我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告示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的动态。
5.为从事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的人员提供发表论文的平台。
二、《广东职业与成人教育》的栏目
1.政策与法规:刊登职业与成人教育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领导和专家对相关政策法规的解读的相关文章。
2.论坛:刊登国家和省部厅级领导相关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的讲话,相关职业与成人教育领域的理论探索、改革、思考、建议和意见的相关文章。
3.职业教育:刊登相关职业教育工作的实践探索、经验总结、工作总结的相关文章。
4.成人教育:刊登相关成人教育工作的实践探索、经验总结、工作总结的相关文章。
5.继续教育:刊登相关继续教育工作的实践探索、经验总结、工作总结的相关文章。
6.社区教育:刊登相关社区教育工作的实践探索、经验总结、工作总结的相关文章。
7.终身教育:刊登相关终身教育工作的实践探索、经验总结、工作总结的相关文章。
8.教学与教改:刊登相关职业与成人教育的教学、教改领域的理论探索、实践探索、经验总结、思考、建议、意见的相关文章。
9.实践与探索:2-7栏目之外的实践探索、经验总结、工作总结、思考、建议、意见的相关文章,如,班主任工作、学生工作、行政管理、财务工作、后勤工作、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劳动力转移培训等的相关文章。
10.他山之石:刊登港澳台、国外和外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的经验介绍与借鉴的相关文章。
11.视窗:省成教协会和各地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动态简介。
12.文摘:职业与成人教育领域的相关观点介绍。
13.知识:职业与成人教育领域的相关知识介绍。
三、《广东职业与成人教育》刊用文章的基本要求
1.文章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本刊物的办刊宗旨、具有一定水平并达到本刊基本格式要求;
2.文章内容符合相关职业与成人教育领域,符合本刊物栏目要求;
3.作者必须遵守学术伦理规范,坚持原创性,不得伪造、抄袭、一稿多投等;
4.文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简练,条理清晰、论证严谨,每篇文章一般不超过3000字(包含图、表、参考文献);
四、工作程序与责任
1.编辑部在编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主编、副主编根据办刊宗旨、文章刊用的原则和栏目要求采录刊用文章和编辑栏目。
3.编辑负责组织、采集、审定稿件。
4.作者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编辑部保留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的权利。责任编辑如对文章修改须署“本文有删改”。
5. 文章推荐人为责任编辑人,在刊用文章后署“责任编辑”。
《广东职业与成人教育》编辑委员会
二0一0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