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任务及试点单位(之七)】
●推进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合作共建,探索中央高校与地方高校合作发展机制,建设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平台,构建高校产学研联盟长效机制: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甘肃省部分高校,北京师范大学等14所部属高校。
●发挥行业优势,完善体制机制,促进行业高等学校特色发展,培养高水平专门人才:北京科技大学等15所部属高校。
●完善来华留学生培养体制机制,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北京外国语大学等5所部属高校。
●探索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培养国家紧缺的国际化创新人才,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平台,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北京师范大学等12所部属高校。
●加强内地高校与港澳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探索闽台高校教育合作交流新模式:福建省,广东省。
改革办学模式 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
本报评论员
作为人才培养的高地,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高校通过多种方式,探索为社会直接服务、与企业共同实现技术创新、培养优秀人才的新途径。与此同时,建立大学科技园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为中国国家创新体系的组成部分和国家高新区的重要基础。
但是也要看到,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软肋,例如行业企业参与高等教育动力不足,高校应用学科结构体系仍与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存在差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扎实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如何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这是高校面临的重要挑战。
为使高等教育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要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要进一步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还要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求高校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要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发展。高校要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要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积极参与决策咨询。
推进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合作共建,构建产学研联盟长效机制,是这个时代赋予高等学校的重要课题。作为知识经济“发动机”,高校要进一步改革办学模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推中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
天津大学产学研深度合作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天津大学产学研深度合作机制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系统性产学研合作机制,包括资源共享机制、人才流动机制、利益和风险分担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对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支撑。建立高水平产学研合作高地,依托滨海工业研究院,打造立足滨海新区,辐射全国,面向国际的实体性、开放式产学研示范基地。培养工程拔尖创新人才,围绕工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借助产学研深入合作,搭建培养教师工程实践经验的平台,形成系统培养和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长效机制,吸引一批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企业专家来校参与教学工作。
为实现方案目标,天津大学制定了五项改革措施。(1)建立产学研组织运行机制。以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为产学研深度合作改革试点平台,探索建立完整的产学研组织运行机制。(2)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在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指导下,以积极促进产学研合作壮大发展为目标,实现智力资源、人力资源、财务资源、设备资源、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建设,探索基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分配制度和产权使用管理模式。健全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机制。(3)促进人才流动。试点建立有利于产学研合作深入开展,有利于工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人才流动机制。建立有利于产学研合作的人才评价机制。鼓励具有工程能力和市场意识的教师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项目,鼓励教师投身学校举办(参股)的科技企业。积极引进业界师资加入工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以弥补现有师资工程实践经验缺乏的问题。在滨海工业研究院的产学研实体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吸纳高层次的研发人才;在学校设立企业特聘教授岗位或者讲席岗位,吸引优秀的企业人员到学校任职。(4)创新财务管理制度。以促进产学研合作为目的,强化成本核算,合理使用财务资源,使资金效益最大化。(5)创新工程人才的培养模式。建立依托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的产学研合作组织,建立人才培养基地,与学校的人才培养体系相结合,探索“1+X+0.5”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和“3+X+1”的本科生培养机制(X=1-2年),着力提高工程类专业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为保障试点的顺利实施,该方案制定了四项配套政策,出台了两项保障条件。四项配套政策是:(1)学校的配套支持政策。天津大学以滨海工业研究院为产学研深度合作试点平台,给予政策优惠,相对封闭运行。除建设资金支持之外,学校还将在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允许滨海工业研究院根据产学研合作的要求,制订与校内科研项目有所不同的政策,确保改革试点项目获得预期效果。(2)地方政府配套支持政策。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已列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的国家级创新平台,新区政府已为此类平台设立创新创业基金,无偿支持在滨海工业研究院内实施产学研合作的项目,每年的总额度为1000万元左右。(3)基础设施配套。滨海工业研究院首批用于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建筑物将于2011年6月投入使用,其中用于科技项目试验、开发和产品化前期研究的科研用房约4.3万平方米,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办公用房约1.2万平方米。(4)邻近合作企业。滨海工业研究院坐落于天津市临港工业区,该区是港口与工业一体化产业区,是“中国北方以重型装备制造为主导的生态型临港工业区”,是滨海新区的重要功能区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两项保障条件是:(1)政策保障。滨海新区与天津大学、临港工业区签署了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的共建协议,并给予了资金和政策支持。(2)条件保障。在教育部、天津市和滨海新区的大力支持下,滨海工业研究院一期建设项目共55638平方米正在建设。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办学新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办学新体制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按照“以贡献为宗旨,在服务中发展”的办学方针,立足国家战略需求,面向区域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构建农业高校产学研紧密结合办学新体制。在人才培养上以培养农业产业发展亟需的创新性拔尖人才为主体,在科学研究上以解决农业产业发展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为主体,在社会服务上以面向区域主导产业的技术集成和推广应用为主体,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支撑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
该方案的阶段目标是:2010-2013年,基本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支撑条件保障和管理服务模式;2014-2015年,全面完成总体目标任务,对形成的产学研紧密结合办学体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总结经验,提升水平,为我国同类高校的办学体制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参考经验。
为实现试点目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制定了三项改革措施。(1)不断优化办学方向,促进学校与区域农业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建立分类培养体系。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强化以提高实践创新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建设。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凝练研究方向,组建科技创新团队,加速科技创新与现代农业生产的紧密结合。紧密结合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在学校内部组建若干个跨学科、跨学院的研究中心,加强技术集成和科技攻关。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在北方旱区农业产业中心地带建立产学研“三位一体”的试验示范站(基地),形成“核心示范—周边带动—广泛辐射”的示范推广格局,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2)加强与杨凌示范区及北方旱区涉农科教单位、企业的合作,提升区域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与杨凌示范区的合作。以杨凌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通过产学研合作办学,建成50余个能反映本专业领域最新发展趋势、学科覆盖面广、实践教学功能完备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充分发挥学校牵头组织的“西北农业科技协作联席会”作用,强化学校与各省区农科院的科技合作。深化与企业合作,共建高水平的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促进学校与企业人才、技术的交流。(3)优化学校内部办学机制,促进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的有机互动和紧密结合。完善科研,推广育人机制。重点建立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和推广基地向学生开放机制。完善教师服务农业产业机制,引导教师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职能。完善学生科研助理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特别是研究生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的生力军作用。强化农业技术培训服务。深入开展县乡干部、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民培训,提升培训水平,增强培训实效。
为保障试点的顺利实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制定了五项配套政策和两项保障条件。五项配套政策是:(1)设立科技推广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作为学校层面加强校地(企)合作、实施科技推广项目的平台,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2)推进岗位设置改革。设置一定的专职科研岗位和专职推广岗位,建立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科研和技术推广队伍,提升学校的整体研究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3)建立人才分类评审办法。根据业绩、贡献、成果和效率,分类建立科研、推广人员的职务评审办法,不断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4)出台青年教师到生产实践一线锻炼的规定,提高实践能力。建立科研基地向学生开放的机制,不断提高其创新和实践能力。完善各类人员的评价、激励机制,注重专利、成果和技术的转化。(5)探索以产业为主导的科研组织模式建设,围绕农业产业链开展多学科、多领域的协同攻关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两项保障条件是:(1)学校成立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共同担任组长。同时成立项目实施工作组,党委校长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2)设立专项资金,从“985工程”建设经费中列出专项,保证该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江苏省高校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江苏省高校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同参与高职人才培养的体制及成本分担机制。推进地方本科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与模式创新,提升地方本科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改变传统的研究生培养模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等不同类型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多样化要求,形成科学、先进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评价体系。
该方案的阶段目标是:构建高—中等职业教育、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等各层次技能型人才、职前—职后教育、普通教育—远程继续教育相互衔接沟通的立交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和质量标准;探索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三类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及培养模式;探索校企合作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体制机制;探索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规律和发展道路;加快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加强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为实现方案目标,江苏省制定了六项改革措施。(1)基于区域的政府主导、企业参与、高职教育园区内职业院校共同实施的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整合高职园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区企业人才资源,建设共享的、专兼结合的高职师资队伍。创新公共资源平台建设模式,探索资源共享、学分互认新机制。探索形成经科教联动、产学研结合的新模式。(2)基于行业的高素质高级技能型“大交通”专门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改革培养体制,由交通运输类高职院校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及交通运输骨干企业组成“3+1+N”教学联合体,培养“大交通”复合型人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在相关院校中选择具有各自运输方式特点的专业进行共建。共同制定“大交通”高职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共建共享就业市场,共同开展科研攻关和社会服务,联合打造交通职教品牌。(3)依托职教集团构建纵横贯通、立体型、“大职教”人才培养立交桥。开展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等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衔接贯通试点,中职、高职教育衔接贯通试点,职前/职后、普通/成人教育衔接贯通试点。(4)以若干专业大类为突破口深化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改革;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基地,支撑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筑类专业工学交替、校企分担培养成本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诚信、善沟通、会经营、能创业”商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商融和、能工会商高素质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5)以深化学分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人才培养制度创新,以提高课程结构化水平为重点全面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6)第一批在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开展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改革试点,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开展应用型研究生培养改革试点,在南京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扬州大学开展第一批复合型研究生培养改革试点。
为保障试点的顺利实施,江苏省制定了两项配套政策和两项保障条件。两项配套政策是:(1)建立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出台《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建立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专项经费。(2)国家鼓励各试点单位在学位授权单位与学位授权点审核、招生、培养、课程设置、考核评价、学位授予等方面积极探索,予以政策支持。两项保障条件是:(1)组织保障。一是成立江苏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省各有关部门、各省辖市政府人才培养会商机制。二是强化省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规划与统筹,加强对地方高校发展的总体设计和分类指导工作。(2)经费保障。研究制定加大高校教学投入的办法,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切实把教学工作作为经费投入的重点。加大对教学经费的投入力度。在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经费中专门划拨专项经费支持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