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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百校助推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行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23

                          粤教职函〔202139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随着我国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智能化服务得到广泛应用,深刻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提高了社会治理和服务效能。但同时,我国老龄人口数量快速增长,不少老年人不会上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在出行、就医、消费等日常生活中遇到不便,无法充分享受智能化服务带来的便利,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日益凸显。为进一步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让老年人更好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有关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5号)部署要求,决定实施广东省百校助推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组织有关学校,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发挥院校资源优势,以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形式,举办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活动、体验活动,开发、开放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线上学习资源,助推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现代信息社会生活。

  二、行动内容

  (一)举办老年人运用技能技术培训、宣传、体验活动。各院校紧密围绕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运用智能技术所遇到的高频事项和应用场景,聚焦实际问题和突出困难,做好需求分析和问题梳理,策划活动方案,运用线下体验学习、线上远程学习、互动强化学习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模式,激发老年人学习兴趣,帮助老年人融入现代信息社会生活。鼓励院校联合现代信息技术生活场景相关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活动。

  (二)开发、开放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学习资源。各院校发挥教学资源优势,结合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学习需求,适应老年人学习特点,开发一批易学、易懂的学习资源,并通过院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公众媒体平台发布,开放给全体老年人学习使用。

  (三)鼓励院校面向老年人宣传终身学习理念,营造终身学习氛围,帮助老年人开设终身教育学分银行账号,将所举办的活动培训学习记录上传到广东终身教育学分银行。

  三、行动要求

  (一)各地、各校于202110-12月间,结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广泛开展助推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活动。2022年起结合院校实际常态化开展活动。

  (二)全省各高校(含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广东开放大学)、各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各市县开放大学在活动期间至少组织1次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体验活动,开发、开放1个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学习资源。鼓励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参与本次行动。

  (三)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组织好本市范围内有关院校参与本次行动。

  (四)请各地、各校及时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报送活动新闻通稿、媒体宣传稿,推送开放的学习资源。省教育厅委托广东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办公室(广东开放大学)协助设置“广东省百校助推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行动计划”专栏,汇总发布各地、各校活动成效。

  (五)请各地、各校于928日前报送一名联系人,扫描二维码填报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智源,020-37626896

  

   

广东省教育厅

20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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