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国家三项标准
研修班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11月10日至12日,贯彻实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国家三项标准研修班在北京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
本次研修班由贯彻实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协调指导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协调指导工作小组)办公室举办。由各省协调指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推荐的来自各省市109位同志参加了研修班,我省协调指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推荐省成人教育协会副会长李洪、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覃广泉教授、广东开放大学副校长李江研究员和华南师范大学王世伟副教授四人参加了研修班。
研修班采用讲解与研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孙永龙、叶忠海、项秉健等三位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分别讲解了制定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的背景和意义、编制原则和依据、内容解读、条文释义以及贯彻与实施等方面内容,老师和学员就如何搞好三项国家标准的宣讲进行了研讨。研修班结束进行了考核,并颁发了“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宣讲师”证书。研修班后,将由宣讲师在本省开展试点单位的贯彻实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国家三项标准研修班。
链接: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的资料
一、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
2012年10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颁布了GB/T
28913-2012《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GB/T 28914-2012《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服务能力评价》、GB/T 28915-2012《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通则》等三项教育服务类国家标准,并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二、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的实施意义
实施该三项国家标准,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教育培训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促进我国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的贯彻和实施
2013年1月17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启动了三项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力争用3至5年时间,初步建立起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标准体系。
2013年8月7日,国家层面成立了贯彻实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协调指导工作小组,负责加强对贯彻实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
贯彻实施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贯彻阶段;第二阶段为试点阶段;第三阶段为推广阶段。
贯彻实施三项国家标准试点工作的主要步骤:一是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试点单位;二是组织试点地区和单位开展三项国家标准的学习、宣贯和培训;三是组织试点地区和单位开展对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四是试点地区和单位开展对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