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开幕式(江苏省苏州市,10月16日)展示(展板形式)
1. 展示各省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成果(8月31日前交)
2. 学习型城市成果展示(8月31日前交)
3. 部分省市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和机构教育教学成果展(8月31日前交)
二、推荐评选2015年“百姓学习之星”(8月15日前交材料)
各省教育行政报名可推荐2-6人(全国100位);其中可推荐1人为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全国10位)
三、各地活动周计划(含1名省领导进全国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及省级开幕式)(8月31日交)
四、先进单位评选
1.省级协调组织奖---对象为各省级(11月15日前报)
(1)优秀组织奖---要求协调、组织本省80%以上的城市、县(市、区)开展活动;
(2)协调组织奖---要求协调、组织本省40%以上的城市、县(市、区)开展活动.
2.市、区、县级组织奖---对象为各城市、区、县(11月15日前报)
(1)优秀组织奖---要求不超过举办活动的城市、县(市、区)数10%;
(2)协调组织奖---要求不超过举办活动的城市、县(市、区)数20%。
3.特殊贡献奖---对象为学习活动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8月31日前报)
五、总结(11月15日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