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创建全省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
南方日报讯(记者/李强)记者29日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已启动全省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明年5月底确认首批全省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
据了解,开展创建活动,重点在地市和县(市、区)两级进行。首批创建活动数量在40个左右。深圳、珠海、佛山、汕头、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佛山市顺德区作为省创建活动重点城市,其他地市可根据所属地区社会发展情况开展创建活动。每个市和县(市、区)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广州市按国家创建标准组织实施创建活动。
“全省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创建标准主要包括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服务管理、能力建设、作用发挥等四个方面内容。各地可依据《广东省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创建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来源: 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3-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