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人教育协(学)会、各部委行业职工教育协(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团体会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展示、宣传、推广近年来我国成人(继续)教育科研教研成果,推动成人(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我国成人(继续)教育群众性科研的水平和质量,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决定自2013年5月至12月举办第九届全国成人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重点与范围
此次评选活动面向广大会员和其他成人(继续)教育工作者、科研人员以及社会各界有关人士。
评选的重点是:2012年1月以来在国内外报刊正式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科研成果、通过立项单位评审鉴定的课题研究报告等,其范围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的论文、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调查报告等(本次暂不评选专著)。一般性的工作总结、学习体会、资料汇编、论文集、教材等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已获得国家、部委级研究成果奖励的也不再参评。
二、评选的基本要求
1.参评的科研成果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相一致,紧密结合成人(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选择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进行深入研究,形成有理论、有观点、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的研究成果。
2.参评的科研成果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基础性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重要而有争议的问题,鼓励参与讨论和争鸣,提出不同见解。
3.参评的科研成果应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有思想性和启发性,重点突出、论据充分,逻辑性强。文字通顺流畅、准确简明,条理清楚,完整。
三、申报、选送的办法
1.采取个人向推荐单位申报和多渠道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有推荐权的单位包括:
(1)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务院部委等的教育行政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成人教育协会、学会;
(3)部委行业协会、学会;
(4)专业研究会、专业委员会;
(5)团体会员单位;
(6)省、市成人教育专业研究机构;
(7)省、市、部委等成人教育报刊。
2.各推荐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先进行初评,在初评基础上,可推荐论文10-15篇、课题报告、调研报告5-8篇。
3.参评作者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
4.申报成果的作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评选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等)均可从“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网站(http://www.caea.org.cn)下载,或向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部索要。
5.参评成果(纸质原件或复印件)一式3份连同《评选申报表》一并递交,同时电子版直接以附件形式发至E-mail: laili163@163.com。
6.参评成果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
7.请将推荐成果寄送: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内)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100088)
联系人及电话:赖立 010-62003870
电子邮箱:laili163@163.com
评审费:每项评审成果需交评审费100元。
评审费请寄至: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长安支行
账 号:0200003309014442488
请在备注上写明:成人教育科研成果评审费。
参评费用由推荐单位先行代收,并转交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部,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开具发票。
四、成果评选方法
1.本次活动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2.为确保客观、公平、公正,本次科研成果评选将采取匿名评选。
本次活动拟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个奖项的数量将根据参选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确定。评选结果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上公布,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2013年度学术年会予以表彰,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对组织工作得力、获奖成果多的单位,将授予组织奖。
希望各地区和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并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在进行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推荐优秀科研成果参评,努力推广研究成果,推进成人教育理论研究更好地为成人教育改革和创新服务。
附件:第九届全国成人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